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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善行义举”好教师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5/1/16 8:22:22 作者:AdminJN047 有1131位读者读过

关于评选“善行义举”好教师的通知

各位教师:

    根据学校建善行义举榜实施方案,经校长室、工会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校师生中开展“善行义举”上榜候选人评选。

一、         评选范围

在岗教职工(含交流、支教、校聘教师、校聘工勤)、在校学生。

二、         评选内容

1.家庭美德(孝德)榜:主要是孝老爱亲方面的情况。一般包括三项内容:(1)生活保障,对父母老人物质生活保障方面的情况。(2)精神关怀,对父母老人精神慰藉方面的情况,例如回家看望父母老人的情况,帮助父母做家务的情况,为老人的学习娱乐活动提供方便等方面的情况。(3)敬业回报,子女成长和事业发展的情况,例如上学(被评为优秀学生、考上大学、考取研究生等)、工作(给予嘉奖、记功奖励、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职工等)。还可以公示邻里团结等方面的表现突出。
2.职业道德(诚德)榜:教师在践行职业道德(诚德)方面表现突出。(1)爱岗敬业,指认真对待自己的岗位,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敬业奉献。(2)诚实守信,指诚实工作、诚信待人,与人为善,团结同事等。(3)遵章守纪,指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单位各项制度规定。
3.社会公德(爱德)榜:教师在遵守社会公德方面表现突出。(1)奉献社会,主要公示参加志愿服务、热心公益事业、见义勇为、关爱他人、爱心捐助、无偿献血等方面的情况。(2)爱护环境,指保持工作场所及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不乱扔杂物,爱惜维护公共设施等。(3)文明礼貌,指为人处事和对外交往讲究礼节礼仪,在公共场所遵守秩序和规定,相互礼让,文明行车,文明乘车,文明用餐,文明旅游,文明观赛等。

4.个人品德典型榜:主要公示典型人物的姓名、照片和荣誉称号,分家庭美德(孝德)、职业道德(诚德)、社会公德(爱德)三方面的优秀典型。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节点

1、通过个人自荐报名、年级组或教研组推荐、党团组织举荐、民主推荐等多种形式,推举出上榜候选人。(2015年1月19日—1月23日)

2、经单位师德评议会评议,提出上榜候选人建议名单。(1月26日—1月30日)
3、由党组织负责审核把关,确定上榜名单,予以在学校善行义举墙榜和网站公布。(2月1日—2月6日)

附件:善行义举申报表.doc

东善桥中心小学

201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