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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实验小学分校东善桥中心小学2025年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发表日期:2025/5/22 9:22:00 作者:admin 有148位读者读过

江宁实验小学分校东善桥中心小学2025年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为做好2025年我校招生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批准招生计划

经过对本地户籍适龄儿童数据的摸排分析,已经上报江宁区教育局备案,2025年我校计划招生5个班,225名新生。

二、施教区范围

东善桥社区,童前社区,吉山社区,祖堂社区(不含山凹村),霞辉庙社区,元山社区,胜家桥社区,康和欣居及以上行政区域内的楼盘住宅小区。

三、入学条件

儿童需年满六周岁,即于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教育局普教科审核批准。

(一)施教区内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户籍原则上应与法定监护人一致,且应在2025年5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一致,并符合其他相关要求,可在我校登记入学。

除上述条件外,符合下列情况的,也可在我校登记入学:

①儿童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其子女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二)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子女

①儿童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办好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可登记入学。

②每套二手房只能保障当前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施教区内小学就读。

(三)其他情况的本区户籍儿童

①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户籍迁移,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的,由学校负责登记上报,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②适龄儿童户籍由于历史原因购买小城镇户籍,且无正式产权住房,应选择在户籍地学校进行网上登记、预约现场审核,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四)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到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学校提出入学申请,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江宁公安机关办理的居住证及我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如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江宁的有效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办理时限截至入学当年5月31日)等材料。线下审核地点:东善桥小学习知楼一楼阶梯教室。资料审核时间为:2025年6月28日(星期六)。

 

四、入学办法

适龄儿童监护人可通过网址https://zs.jsnje.cn,或登录“我的南京”APP“一件事服务”专栏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平台页面有详细的指引和咨询电话)。施教区内户籍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报时间均为5月25日-5月30日(周日-周五)。

平台将根据家长填报的信息对户籍、房产等信息自动核验,数据校验未通过或有其他线下服务需要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可预约至线下咨询点:东善桥小学习知楼一楼阶梯教室报名登记,并携带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及其它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适龄儿童监护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应确保相关材料的真实有效,并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材料的核实工作。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五、发榜时间

按照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完成小学新生报名工作后,在8月10日前向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

本实施办法由江宁区东善桥中心小学招生入学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1196883         

 

江宁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咨询电话:52287159   52280552  52081234

面询地址:东新北路16号306室

 

                 江宁实验小学分校

              东善桥中心小学

               2025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