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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实验小学分校东善桥中心小学2023年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发表日期:2023/5/18 8:26:13 作者:admin 有1195位读者读过

江宁实验小学分校东善桥中心小学

2023年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为做好2023年我校招生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批准招生计划

经过对本地户籍适龄儿童数据的摸排分析,已经上报江宁区教育局备案,2023年我校计划招生5个班,225名新生。

二、施教区范围

江宁区秣陵街道东善桥社区、祖堂社区(山凹村除外)、霞辉社区、盛家桥社区、元山社区、吉山社区、童前社区、康和新居

三、入学条件

儿童需年满六周岁,即于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应由其护人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教育局普教科审核批准。

(一)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原则上应随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我校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可在我校报名入学。

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持相应的证明村料、在我校报名入学:

1.儿童父母双方均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儿童户籍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2.适龄儿童在出生后随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登记落户,且户籍从未迁移过、其父母双方名下均无住房。

(二)购买施教区二手房的家庭子女入学。

1.儿童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和儿童及监护人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可报名入学。

2.每套二手房的实际住户和曾经住户,只能同时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施教区内小学就读。

(三)本区户籍儿童的其他情况。

1.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户籍迁移,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由学校负责登记上报,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适龄儿童户籍由于历史原因购买小城镇户籍,且无正式产权住房,由学校负责登记上报,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四)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年龄处于义务教育阶段,跟随其来宁务工的法定监护人暂住的、非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女申请到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内向相关学校提出入学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公安机关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的有效居住证。

3.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政府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

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待本校施教区户籍儿童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完成后,学校开始接受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网络报名和现场材料审核。若学校学额已满,上报区教育局在本区范围内给予统筹安排。

四、入学办法

本校施教区适龄儿童监护人根据学校公布的报名时间到学校报名。2023年全区公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届时请适龄儿童监护人登陆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zsbm .jnjy.net.cn)或通过我的江宁手机APP进行报名。施教区内户籍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报时间均为5月22日至5月28日17:00。施教区儿童在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于5月27--28日按预约时间到学校现场审核材料。现场审核材料时,须出具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本施教区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于7月1日带材料到学校现场进行审核。

所有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应确保相关材料的真实有效,并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材料的核实工作。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五、发榜时间

按照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完成小学新生报名工作后,在8月10日前向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

本实施办法由江宁区东善桥中心小学招生入学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51196883        

江宁区教育局咨询电话:52287159   52280951  52081234

面询地址:东新北路16号(江宁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江宁实验小学分校

             东善桥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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