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宁实验小学分校东善桥中心小学入学公告
发表日期:2023/5/18 8:24:51 作者:admin 有1385位读者读过
2023年江宁实验小学分校东善桥中心小学
入学公告
根据《2023年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此公告。
一、入学条件
儿童需年满六周岁,即于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教育局普教科审核批准。
二、我校施教区范围
东善桥社区、童前社区、吉山社区、祖堂社区(山凹村除外)、霞辉社区、元山社区、胜家桥社区、康和新居
三、入学办法
(一)网上报名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zsbm.jnjy.net.cn)或通过“我的江宁”手机APP进行报名。施教区内户籍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报时间均为5月22日至5月28日17:00。
(二)现场审核材料
1.施教区内户籍儿童
适龄儿童在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于5月27—28日按预约时间进入校园现场审核材料。所有审核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户口簿复印件为户主、监护人、孩子本人页)。
现场审核需提交以下材料:
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本施教区的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于7月1日进入校园现场审核材料。所有审核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户口簿复印件为户主、监护人、孩子本人页)。
现场审核需提交以下材料: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公安机关出具的监护人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满一年的有效居住证;(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止)
(3)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及缴纳个人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政府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所有适龄儿童监护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应确保相关材料的真实有效,并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材料的核实工作。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四、发榜时间
8月10日前,学校向监护人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并规定报到日期,逾期不报到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责任由家长自负。
咨询电话:51196883
江宁实验小学分校
东善桥中心小学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