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 关于举办“海洋—我们共同的蓝色家园”全省儿童画作品征集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1/11/16 13:33:53 作者:无 有751位读者读过
少先队江苏省工作委员会
江苏省贸易促进委员会
江苏省海洋局
苏少联【2011】4号
关于举办“海洋—我们共同的蓝色家园”
全省儿童画作品征集的通知
各市少工委,贸促会,各有关海洋局:
韩国丽水世博会将于2012年5月12日至8月12日在韩国海滨城市丽水举行。2012年适逢中韩建交20周年,也是中韩领导人确定的“韩国访问年”,参加本届世博会是中韩关系发展中的一件大事。世博会期间,韩国丽水世博会组委会将举办东北亚三国国际儿童绘画交流展活动。
为深化中国同各国青少年间的交流,鼓励青少年参与世博,分享世博,加深对海洋与人类命运相关的重要性认识,增强保护海洋的环保意识,中国贸促会、国家海洋局、全国少工委决定联合举办“海洋——我们共同的蓝色家园”全国儿童画作品征集活动。
江苏江苏是海洋大省、文化大省,为进一步做好儿童话作品征集工作,江苏省贸促会、江苏省海洋局、江苏省少工委决定联合开展儿童画作品征集活动,把选送量大质优的儿童画作品作为我省参与世博的重要工作,作为宣传我省经济、文化和青少年事业的主要窗口。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 组织机构
由江苏省少工委、江苏省贸促会、江苏省海洋局共同主办,活动办公室设在省少工委办公室。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联系电话:025-86906323;邮政编码:210013
二、 活动内容
(一) 作品主题
海洋——我们共同的蓝色家园
(二) 参与对象
全省4—13周岁少年儿童(1988年1月1日—2006年12
月31日出生)均可参加,活动分儿童1组(4—6岁)及儿童2组(7—13岁)两个组别。
(三) 画纸要求
画纸材质不限,最大规格不超过540mm×380mm(四开纸),
最小为420mm×297mm(A3纸),不需托裱。
(四) 作品内容
1.突出韩国丽水世博会“人海相依“主题,以童心看海洋,童心看世界的方式,用画笔描绘出江苏儿童关爱海洋现状,关注人与海洋和谐发展,展望海洋美好未来的憧憬与梦想。
2.贴近“海洋——我们共同的蓝色家园”主题,围绕海洋的地域特点、特色,充分发挥儿童想象力,多视角描述海洋、海岸在引领人类与地球生态系统和谐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勾勒出海洋、海岸发展的新蓝图,可重点关注海洋与社区、未来、环境、记忆、节庆等场景的关系,充分展现少年儿童对海洋的热爱之情。
三、活动安排
1.征集时间:即日起—2011年12月5日止。
2.具体安排:
发动阶段:11月5—10日。活动内容和要求迅速落实到辖区各少先队大队以及幼儿园;
绘画阶段:11月11—27日。组织、指导少年儿童认真构思、绘图,按照要求完成作品。
报送阶段:11月28—30日。各市汇总并筛选作品,将筛选出的优秀作品于12月2前邮寄至江苏省少工委办公室。
评选与奖励:省主办单位将邀请儿童画专家对各市上报的儿童画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出一等奖50幅,二等奖100幅,三等奖200幅,并颁发证书。其中,一、二等奖作品将送至全国儿童画作品征集组委会,进入全国评选。全国评选入围者由中国馆组委会授予证书,并于世博会期间在韩国世博数字画廊(EDG)进行展示。
四、 注意事项
1.作品须未经发表,由儿童独立创作,标题自拟,绘画形式不限。要求率真自然,主题突出,格调鲜明,风格各异,富有儿童情趣,具有较强的表现力和感染力。
2.若出现违反著作权等问题将取消作者参与活动资格,责任由作者和监护人承担。
3.所有征集作品均不退还,主办方拥有作品出版、展览和进行其他商业性操作的权利。
4.本次活动不收取费用。
5. 所有参赛作品请认真填写作品卡(见附件1),该卡贴于作品背面右下角,同时请务必附作者户口簿复印件。
各市选出的优秀作品一律采用挂号或特快邮寄到省少工委办公室。
五、 相关要求
本次作品征集活动是2012年韩国丽水世博会江苏组委会塑造、宣传江苏形象、丰富参赛内容的重要工作之一,也是江苏少年儿童展示绘画才艺,表达关爱海洋与自然环境的难得机遇。请各有关单位收到通知后高度重视,并以此为契机,迅速行动,认真组织,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少年儿童参与作品征集活动,确保作品的数量和质量,扩大世博会在当地的宣传与影响,进一步推动少年儿童热爱海洋、保护环境的行动。
连云港、南通、盐城三个沿海城市作为我省参与丽水世博筹备工作的重点城市,确保选送作品不少于50幅,其他各市选送作品不少于30幅。
附件:
“海洋——我们共同的蓝色家园”全省儿童画征集作品卡
江苏省少工委
江苏省贸易促进委员会
江苏省海洋局
2011年11月8日
附件1:
“海洋——我们共同的蓝色家园”
全国儿童画征集作品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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