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缴2009年上半年中、小学生重症住院医疗“红十字爱心互助金”的通知
发表日期:2009/2/12 16:10:32 作者:无 有1019位读者读过
南京市江宁区红十字会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江宁红字[2009]3号
关于收缴2009年上半年中、小学生重症住院医疗
“红十字爱心互助金”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红十字会:
根据江宁政办发[2002]16号文件精神,全区中、小学生重症住院医疗“红十字爱心互助金”工作实施七年,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受到了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高度赞扬。七年来为全区2436名患重病学生家庭共发放爱心互助金767.9万元。2008年度,共收缴爱心互助金87.2万元,为患病学生460人兑付爱心互助金131.6万元,“红十字爱心互助金”不仅缓解了患重病学生家庭经济上困难,为消除家庭因病致贫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不仅如此,通过这项活动的开展在学校营造了“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互助共济良好风尚,潜移默化地使青少年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成为学校德育教育重要载体。
这一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各级政府领导的重视和关心,得益于各学校领导的支持和配合,也得益于各学校具体操作的同志们的辛勤努力。
新学期已经开始,为了保障“红十字爱心互助金”工作正常运行,请各类学校接此通知后,抓紧时间收取2009年上半年“红十字爱心互助金”每人5元,由学校集中后于2009年2月底前汇至南京市江宁区红十字会。同时严格按照互助金管理办法和补充规定,实事求是的做好本学期加上学期未报销的部分申报工作,并在学生和家长中进行一次爱心互助金宣传教育工作。
要求学校在交互助金的同时报参加互助金学生名单(含特困生免交名单)。
互助金汇款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红十字会
开户行:江宁交行
帐 号:320006619010149026238
南京市江宁区红十字会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09年2月3日